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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区将有23个地块的土地被征用
泰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昨天发布
征地公告和补偿安置公告
安置补助费标准:每人1.7万元
此次涉及的村镇包括:
娄庄镇团结村
蒋垛镇许庄村
沈高镇万众村
桥头镇状元村、桥头村
俞垛镇俞耿村、许庄村、姜茅村
溱潼镇溱东村、洲城村、读书址村
罗塘街道沿河村、幸福村、工联村、城中村、城北村
开发区新河村、双寿村、三舍村、南石村、城西村、陈庄村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1.土地补偿费标准:
农用地27万元/公顷
建设用地27万元/公顷
未利用地13.5万元/公顷
2.安置补助费标准:
1.7万元/人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实有附着物按泰政规[2014]3号文件有关规定的标准补偿。
三青苗补偿标准
青苗补偿标准费标准:2.7万元/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五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此次需安置农业人口139人,按按泰政规[2014]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海陵区218万元
海陵区138万元
海陵区96万元
海陵区135万元
海陵区143万元
海陵区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