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眨眼就要到来了,好像一眨眼的功夫,2016年又快过去一半了!挣的没有花得快,年初定下的换房大计怎么办?莫急莫急,泰州出台公积金购房新政啦,绝对和你的钱袋子有关系哦!
一、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至50万
即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有了新的调整,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45万元提至50万。
二、“回乡置业”有了政策保障
之前,对一些在外地工作的泰州人来说,“回乡置业”只能是想想,因为他们无法在泰州办理公积金贷款。从现在起,“回乡置业”有了政策保障。根据政策,在外地缴存公积金、在泰州购房的本市户籍职工,可以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
“异地贷款”的流程是这样的:
1、职工向我市公积金中心咨询贷款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2、职工到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职工携贷款材料到我市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4、我市公积金中心核实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后进行贷款贴息审批并由承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批、发放;
5、我市公积金中心将职工贷款情况书面反馈缴存地公积金中心。
三、支持房屋被征收职工使用公积金
根据新政策,凡房屋被征收职工,无论选择产权调换或者用征收补偿货币购房,无论是否补差或者减免契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都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前,对于房屋被征收的职工来说,需要有“补差”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比如说,被征收人拿到房屋征收款50万元,再去买一套60万元的房子,差额的部分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如果买一套40万元的房子,则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海陵区2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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