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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住宅区地下车位管理办法本月实施

2017-05-04 来源: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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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相关人士介绍,近年来,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市民对地下车位的需求持续增长,而有关地下车位的销售、租赁、使用以及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欠缺。实践中,有的开发建设单位销售地下车位行为不规范,有的违法租售人防工程车位,有的变相强制销售地下车位等等,这些情况导致了一些小区业主与开发商以及物业之间的矛盾。


关于小区停车位之争本报也曾多次关注。有关住宅小区人防工程出租出售的投诉也比较多,主要是业主无法区别哪些是人防工程,哪些是兼顾人防工程即普通地下停车场。


“配套细则会对业主们关心的问题做出更为明确规定,今后小区地下车位管理将有法可依。”市房管局有关人士说,《泰州市市区住宅区地下停车位管理办法》是小区停车位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全文共13条,明确了主管部门,地下车位销售、出租、停车服务价格,销售车位的行为规范和民防设施用于停车的管理原则。接下来,住建、物价、民防等部门还将出台相关配套细则,切实规范小区车位管理,避免纠纷。


关键词: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不能出售、附赠


【新规】《办法》第六条规定,住宅区建设单位的产权地下停车位出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租赁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办法由市物价部门会同住建部门制定公布。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用作停车位的,不得将车位出售、附赠,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租赁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办法由市物价部门会同民防、住建部门制定公布。


【解读】有开发商将人防车位非法出售或附赠给购房者,还有开发商将人防车位出租给业主,一租就是几十年,一次性收取几万元租金,这些都侵害了购房者的利益,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关键词:停车服务费


后期由业委会与物业协商


【新规】《办法》第七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停车服务单位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停车服务费,用于住宅区地下停车区域的设施设备运行能耗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服务人员费用以及法定税费等。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市物价部门会同住建部门制定公布;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停车服务费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业主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停车服务单位签订保管服务合同。


【解读】市物价局服价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我市住宅小区地下汽车停放服务费的指导性标准为每月每辆50至80元,该费用专门用于车位的保洁、照明、秩序维护费用等。这个标准是2009年制定的,近期他们将对汽车停放服务费进行成本调查、监审,征求各方意见,出台新的停车服务费指导标准,新标准并非就是在现有标准基础上增加费用,也有可能是减少或维持不变。


关键词:车位租售


不允许只售不租


【新规】建设单位未出售(附赠)的住宅区地下停车位,应当优先保障本住宅区业主的停车需求;业主要求租赁车位的,建设单位不得只售不租。满足本住宅区业主的购买和租赁需求后还有多余车位的,可以租赁给本住宅区外的使用人,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解读】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为了防止开发商打“擦边球”,有关车位租售管理还会出台相关配套细则,开发商用于出售和租赁的车位多少要制定一个合理的比例,比如100个车位要有90个拿出来出租,而不是只拿出很少部分来出租,等于变相要求业主购买;或者也可以设定一个车位的销售期,比如6个月,6个月之后如果还有车位没卖掉的话,就必须租赁给业主。


地下车位产权究竟归谁;停车服务费价格谁说了算;车位只售不租,到底买不买……地下车位之争一度是小区业主、物业以及开发商三者之间的一大纷争,关于以上这些问题终于有了解决之道。5月15日起,《泰州市市区住宅区地下停车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根据规定,小区的车位不能只售不租。


在泰州 车位是买还是租划算?


一项调查显示,32.4%的泰州网友认为车位没有投资价值,租个先用;29.7%的网友认为有钱也不买,租车位比较方便;有钱就买车位的网友占21.6%,而认为一定要买车位的网友占16.2%。由此可以看出,目前泰州市场上的绝大多数的购房者还是认为租车位划算,购买车位的欲望较弱。


调查还显示,在网友心目中,有近九成网友认为车位价格在3-6万元可以接受,有97.3%的网友认为车位的定价应在10万元以内。由此可以看出,市场上不少车位的价格高于购房者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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