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天天泰州 >> 新闻 >> 国内 >> 新闻正文

我国拟立法保护个人资料 

新闻来源:腾讯  阅读数:  更新时间:2008-8-24 8:55:22  进入论坛

本报讯 (记者 王丹妮 实习生 梁晓婧)在《是谁泄露了我的私密》等系列报道推出的日子,湖北省民本律师事务所律师袁艺也在寻找相关的保护法律规定。

据他介绍,虽然,目前我国的法律中还没有关于个人信息的专门规定,但在《民法通则》的第101条,已有了关于个人隐私权保护的相关内容。只是相比目前资讯的发达,这条法律显得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执行性。

经连日了解,《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目前已呈交至国务院, 该草案规定了拥有个人信息的企业与团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该草案将禁止任何团体在未经个人同意的前提下, 将个人信息泄露给第三方,但犯罪与税收记录以及媒体调查除外。

袁艺建议广大市民,在《个人信息保护法》还未正式出台前,人们还是应该加强保护个人资料的意识。他说,大家在填写各类个人资料表时,应同时附加一个“保密条款”,约定该信息的使用范围以及违约责任。这样,生活中将可以少一些骚扰。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责任编辑:sun 

  • 上一个新闻:
  • 下一个新闻:
  • i 延伸阅读

    男子打出“寻鸡启事”找女朋友
    老人5年为31本汉语工具书纠错2500处
    江苏镇江一男孩溺水 父亲相救双双身亡
    大二女生借同学10多万元后休学
    校园内自行车相撞女硕士丧命 学校被判赔30万
    国家主席胡锦涛今起将出访韩国等亚洲三国
    国家奖励金牌选手每人35万
    中石化上半年亏损174.45亿 共获补贴303亿
    陈水扁洗钱案涉案者一致把责任推给吴淑珍
    陈水扁揭露李登辉公款私用逾千万美元

    ::发表评论::
     姓 名: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政治、黄色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天天泰州网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机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新闻推荐
    热点推荐
    图片推荐
    特别推荐
    About T56  - 公司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客户服务 - 相关法律  -  网站律师  -  公司动态
    t56版权所有
    ©1997-2007